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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奴隶社会简述

    发布时间:2024-09-29 21:40:55 点击数: 61次

         奴隶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五大社会形态之一,随着石器的发展,金属工具的出现,以及生产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一方面为一部分人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社会管理和文化科学活动提供了可能,从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私有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社会上出现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原始社会开始解体,奴隶社会产生。奴隶被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自由买卖;奴隶主可强迫奴隶工作,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和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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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隶主是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并使用奴隶进行生产经营的个人或集团。奴隶主阶级是奴隶社会的统治阶级和人类社会第一个剥削阶级。

        最早的奴隶主产生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内部。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首领利用职权侵吞公有财产,把战俘作为奴隶使用。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氏族内部出现贫富分化,贫不能自存者也沦为富家的奴隶。随着家长奴隶制向奴隶社会转化,出现一批借助奴隶制国家政权而产生的奴隶主,和在经营工商业获利,从平民中分化出来的奴隶主,即贵族奴隶主和工商业奴隶主。

        奴隶主阶级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增加,交换的发展,氏族显贵越来越多地霸占财物、畜群以及土地,一些普通氏族成员逐渐贫困,甚至沦为氏族显贵的仆人;同时,战争中的俘虏成了胜利者的私有财产。

        奴隶主还有另一种形成的过程:一些农业家族由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出现了分化。那些富裕的家族吸收少数劳动力,把他们变为奴隶,而主人就成为奴隶主。按照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又可区分为贵族奴隶主和工商奴隶主。前者包括王室、贵族、官宦大臣、宗教祭司等;后者包括农庄主、作坊主、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等。

        奴隶主不仅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奴隶本身,他们拥有奴隶数目的多少,成为奴隶主财富多寡的标志。他们强制奴隶从事繁重的劳动,无偿占有奴隶的全部剩余劳动,甚至侵占一部分必要劳动。奴隶主不仅残酷地剥削奴隶,同时还无情地盘剥和压迫自由农民和小生产者,征收苛捐杂税,放高利贷,使他们贫困破产沦为奴隶。

       ‌‌  中国奴隶社会从公元前2070年开始‌。‌夏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奴隶社会,直到公元前476年春秋时期结束。‌(河图洛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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