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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互市

    发布时间:2024-08-23 20:52:22 点击数: 91次

        互市,中国历史上中央王朝与外国或异族之间贸易的通称。随着西域道路的通畅,得到不断发展。海上贸易也开始出现。 隋唐以后,各王朝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宋、明时期同边疆各族进行的茶马互市也很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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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外贸纳入正轨,出于国防及经济利益的考虑,对于陆上贸易限制相当严格。法律只许在官府监督下的互市,即在边境定点设置若干互市监官职,使中外商人在其监控下进行以物易物的互市,禁止中外商人其他方式的贸易,违者处刑。

        汉武帝时,张骞通西域,开始了与西域各国的贸易。汉朝还在边境关口设关市,作为与外国使者的互市市场。互市盛衰与政治、军事斗争密切相关。魏、晋以后,又称“交市”。

        隋代在西北边境设交市监,掌互市事。唐贞观六年(632)改称互市监。沿边设互市场,以马市为主。后设市舶使,掌管南海贸易。中唐以后,东南海运大盛,海上贸易超过陆上,广州、交州、扬州、泉州成为重要商港,至五代,设博易务。时互市皆处于政府严格控制下,贸易物品多有限制。文宗大和时,除敕准互市者外,普通人“不得与诸藩客钱物交易”。

        五代时,私贸兴起,后周始许民与回鹘私市。宋、辽、金、元在边境设榷场互市。海外通商更加重要。宋代于广州、临安、明州、泉州等地设市舶司,还有密州板桥镇、上海镇、华亭县、青龙镇、江阴、温州等处设舶务和舶场。

        元代则于泉州、广州、杭州、庆元、温州、上海等地设市舶司。明代在海上仅准贡舶互市。

        清代与西北地区各少数民族及俄国、边外各族的贸易,由理藩院和当地将军、大臣及各旗札萨克管理稽查。内地商人领有理藩院票或当地该管衙门的执照,即可前往贸易。所伦诺尔、张家口、归化城、肃州、哈密、库仑、恰克图、乌里雅苏台、伊犁、塔尔巴哈台,以及喀什葛尔、叶尔羌、阿克苏等处。均为重要的互市点。对外贸易方面,初有海禁,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放海禁后,始于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设关,置监督,管理与西洋的通商贸易。乾隆二十二年(1757)复关闭三关,仅留广州一关互市。(河图洛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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